
2025 年,车主陈先生给名下凯迪拉克做年检时突遭拒检,工作人员指出车辆后轴左右轮胎花纹不一致,不符合安全标准。这让他想起四年前的一次事故维修,正是这次花费 5.2 万元的大修中,4S 店更换的左后轮胎埋下隐患,最终法院认定 4S 店构成欺诈,判决其退还轮胎费 1127 元并赔偿 3381 元。

时间回到 2020 年,陈先生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,被送往一家 4S 店维修。
维修技师检查后告知,车辆需要更换雷达、方向盘、轮胎等多个部件,最终给出的 3 份结算单上列明了 47 个维修项目。
陈先生当时出于对 4S 店专业性的信任,并未仔细核对每个项目的细节,按单支付了全部费用,其中一条左后轮胎的费用为 1127 元。
四年间,陈先生正常使用车辆,从未对这条轮胎产生过怀疑。
直到 2025 年年检被拒,他才翻出当年 4S 店提供的维修记录和照片比对,发现这条轮胎不仅不是原厂件,型号和花纹也与原车右侧轮胎不匹配。
陈先生找到 4S 店交涉,认为对方收取原厂件的费用,却擅自更换非原厂轮胎,且未提前告知相关情况,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,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。
4S 店则辩称,维修时已口头告知陈先生该轮胎为非原厂件,对方当时表示同意,相关情况也在结算单上有标注。
法院审理时查明,4S 店提交的 3 份结算单存在矛盾,前两份均注明轮胎为 "原厂件",仅最后一份标注 "非原厂件"。
且 47 个维修项目中,轮胎类型的变动没有任何明显标注或重点提示,4S 店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曾口头告知陈先生相关情况及潜在风险。
法院认为,4S 店作为专业维修机构,应当知晓同一轴轮胎花纹一致的强制性安全标准。
其未如实、清晰地向陈先生告知轮胎的真实情况,导致陈先生作出错误消费决策,相关行为已构成欺诈。
最终,法院依法作出退一赔三的判决,陈先生需将涉案非原厂轮胎返还给 4S 店。
这起案例并非个例,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发布数据,汽车及零部件相关投诉常年位居商品类投诉榜前列。
业内人士介绍,原厂件与非原厂件价格差异明显,前者通常比正规副厂件价格高 30% 至 50%,部分 4S 店会利用车主的信息差 "以次充好" 牟利。
法官提醒,车主送修车辆时,应明确要求使用原厂件或其他类型配件,并在书面合同中注明。
提车时要仔细核对维修清单,重点关注配件类型、规格等关键信息,必要时要求商家提供配件来源证明。
若发现维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,要及时留存结算单、聊天记录、检测报告等证据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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